2024年并购年报系列(二):“并购六条”之政策回顾与效果初探
引言
2024年是A股并购新周期的元年,这一年对并购市场最具影响力的政策当属“并购六条”,岁末年初,我们重新回顾这项政策,也一起探析它给并购市场带来的不凡影响。
2024年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简称“并购六条”。尽管本轮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自2023年“827新政”(即《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以来就在酝酿并陆续推出,比如“国九条”“科创八条”等,但是将本轮并购政策支持力度推向高潮的无疑是“并购六条”。从“并购六条”的性质看,它并非一个全新政策,更像是对于市场常见问题的回应,解答了并购重组的相关参与方在实操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问题,提供可行性指导。
监管机构对于并购重组的支持和鼓励也换来了市场的热情回应,据统计,以924为分界线,2024年前3/4时间内A股上市公司共计推出43例并购重组预案、36例并购重组草案(统计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现金重大资产重组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或可转债重组,下同),后1/4时间内共计推出了55例并购重组预案、34例并购重组草案,合计超过924之前项目数量。并购重组前期撮合和谈判过程漫长而曲折,能在短时间内密集地推出并购方案,说明市场对于实施并购已期待已久、跃跃欲试,此次政策出台,可谓“久旱逢甘霖”,新一轮并购周期自然就应运而生了。
市场对于“并购六条”的解读已经非常充分,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案例对“并购六条”进行政策回顾与效果简析,若有不妥之处,也欢迎探讨、指正。
一、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政策原文
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增强“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支持上市公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的基础上,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对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实施“反向挂钩”,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年度关键词:新质生产力
若说我国经济领域2024年度关键词,“新质生产力”应是榜上有名。并购重组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措施,首先是要顺应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政策,但凡能提升上市公司新质生产力“含量”的,均是受到支持和鼓励的。
从我国经济发展逻辑而言,当前已进入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GDP增长率从高速增长转为稳定增长的新常态,经济发展从关注“量变”到关注“质变”,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各行各业引入“新质生产力”被提上日程。
・重点鼓励两创公司产业链并购
科创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为本轮并购重组政策支持力度最大的板块。2024年6月19日证监会专门推出“科创八条”明确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上交所也组织了多次座谈会和培训以指导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并购。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政策,科创板公司仅能开展同行业或者上下游并购,无法实施跨界并购;此外,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标的只要能够实现协同效应,补链强链,有助于增强科创板公司的“硬科技”属性,均具有操作性。2024年科创板上市公司共披露15单并购重组交易(发股并购重组或现金重大资产重组),与2023年的6单相比,活跃度明显提升;并且在政策的推动下,科创板并购在2024年出现了多个“首单”案例,比如:
・收购未盈利资产需合理
对于收购未盈利资产表达支持意见,是并购六条的一大特色,但是政策对于收购未盈利资产也有诸多要求,包括“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优质未盈利资产”等。实操中,收购未盈利资产的案例大多属于“标的资产最近一期已经扭亏”或“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两类。2024年共有10余单上市公司收购未盈利资产案例(发股并购重组或现金重大资产重组口径),其中思瑞浦发股收购创芯微、万通发展现金收购索尔思光电、大叶股份现金收购AL-KO Geräte GmbH、赛力斯现金收购深圳引望、阳谷华泰收购波米科技(扣除股份支付费用)等5单属于第一类,芯联集成发股收购芯联越州、晶瑞电材发股收购湖北晶瑞、盛达资源发股收购鸿林矿业等3单属于第二类;另有跨境电商行业整合案例华凯易佰收购通拓科技(现金收购),标的公司通拓科技虽然亏损,但是其对于收购方的核心价值在于其一万多家店铺、成熟的供应链体系和经营多年所沉淀的产品经验,且本次华凯易佰收购时的交易作价相比上市公司华鼎股份前次收购时的交易作价已下降了76%;此外还有晶丰明源发股收购易冲科技、汇顶科技发股收购云英谷案例,标的公司均为芯片企业,研发及股权激励费用较高,但是标的公司均处于快速增收阶段。
・鼓励耐心资本
对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实施“反向挂钩”,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标的公司的期限越长,通过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越短,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对耐心资本的奖励。
二、加大产业整合支持力度
・政策原文
鼓励引导头部上市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产业链上市公司的整合。完善股份锁定期等政策规定,支持非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的同行业、上下游吸收合并,以及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支持私募投资基金以促进产业整合为目的依法收购上市公司。支持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开展多层面合作,助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鼓励上市公司之间整合
部分行业里有一定营收利润规模的头部公司大部分已上市,但是存在“多而不优”“大而不强”等问题,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再去收购非上市标的意义不大,上市公司之间的整合更能有效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上市公司,并且上市公司平台运作相对规范,并购整合风险也相对更低。
上市公司之间的整合,可以是“A收A”,也可以是“A吸并A”,前者在交易完成后仍会有两个上市公司平台,后者仅保留一个上市公司平台。前者更适合收购方上市公司业务线多于或区别于被收购方上市公司业务线的情况,收购后双方在保持相对独立的同时也能整合协同;“A吸并A”对于同行业、上下游或者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均适用,且经营同类业务的上市公司因存在独立性和同业竞争的问题只能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合,交易完成后仅有一家存续主体也更有利于解决“多而不优”的问题。因此,政策对于上市公司吸收合并非常鼓励,在征求意见稿的重组新规中明确可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申报后最快12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注册。
从案例看,2024年以来上市公司之间的整合已经拉开帷幕,以产业链同行业、上下游并购为主;交易类型包括控制权收购和吸收合并,此外还存在A与H跨市场交易的情况,具体如下:
对于私募基金收购上市公司,还是有“以促进产业整合为目的”和“依法”等前提在,不支持仅以资本运作为目的的私募基金收购上市公司。三类股东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不能收购上市公司。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私募基金依法收购上市公司,不仅是市场化投资机构的转型发展机遇(由投资转并购、由增长转整合),也为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的上市公司带来了更为丰富的外部资源和赋能渠道。
2024年以来,监管机构对于估值定价和业绩承诺包容度的提高已经有所反应:
并购重组项目对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包容度向来比IPO项目更高,但是本次在并购六条中重新提及该话题,则进一步表明了监管机构的明确立场。
并购六条后,监管机构对相关问题监管关注的具体方向尚需有更多案例检验。同时,我们也期待监管机构能够尽快出台有关的监管指引、案例示范等,为市场各参与主体指明方向。
尽管当前处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黄金窗口期,但是监管仍然“长牙带刺”,坚守合规底线。比如对于内幕交易,监管原则为异动即核查、立案即暂停、处罚即终止,此为监管红线,需严加防范。
2024年9月24日发布的并购六条,可能会在以后多年都是一个标志性的文件,至少我们希望如此,通过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来改善市场预期,让这一轮并购周期带领A股进入一个“长牛”时代。